“黄岛讲坛”规范流程

发布者:孙伟发布时间:2024-05-10浏览次数:76

关于规范“黄岛讲坛”流程的通知

各学院(部),各相关单位:

为规范“黄岛讲坛”(简称讲坛)流程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讲坛由学院具体承办,科技处牵头组织、协调。科技处负责专家讲课费,学院负责其它费用。

二、学院须将拟邀请专家信息及早通知科技处。主论坛专家须为院士,分论坛专家须为国家高层次人才、全国知名专家等。

三、学院至少于讲坛举办日前4,确定具体举办时段,连同专家行程等信息,一并通知科技处,同时提交以下材料。

(一)纸质版材料:

1.附件1、附件2,学院院长或党委书记签字、学院盖章。

(二)电子版材料:

1.讲坛预告,参照附件3

2.专家工作照或证件照1张(jpg格式,不小于500k);

3.专家有关信息,附件4

四、学院须派专人现场协调、调度,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

五、科技处联系人:科研平台办,孙伟,86981017


附件1: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黄岛讲坛申请表

附件2: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各类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申报表

附件3:预告规范格式

附件4:专家讲课费发放信息统计表


附件下载:附件1-5.docx




 

 

科技处

     20235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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